Monday, March 2, 2009

Bye, Rock


我想这是彻底告别了摇滚吧。
那些乐队,那些歌,那些琴,那些效果器,那些人。
今天就在卖琴的时候音箱就那么毫无准备地好了。感紧,感受了一下失真的味道。Metal, Blues, Hardrock...手还没有弹热,琴已经被拿走。
安子知道后,说,不要放弃自己的理想。
我并没有放弃。我说我会再买把木琴。
曾经迷恋的Guns N Roses, Skid Row, Nirvana, Metallica, Greenday, The Cranberries, Lacrimosa,
Cradle Of Filth, Coldplay, Steve Vai, Eddie Van Halen, Jimi Hendrix,
Joe Satriani, Nightwish, Bon Jovi, Children Of Bodom, Lamb Of God,
Megadeth, Oasis, John Lennon...
那么多,那么快。
再让我摇滚一下吧。
不了,谢谢。
你为什么放弃?
我放弃了么?我放弃了什么?仅仅是摇滚么?
摇滚。我已经被摇滚玩得太久。听太多,会对太多事情冷漠,连旁观都不屑。
Punk, Grunge, Thrash, Hardrock, Metal, Gothic, Metalcore, Death...
走向死亡,永不超生。
这不就是以前我要的么?
可为什么要让我看到并恋上你甜美的笑容。
因为这个笑容,我不敢再碰摇滚了。我不敢再触及我所坚持的任何所谓梦的东西。
远离摇滚,才配得到爱情么?
当然不够。微不足道。
可我愿意坚持。放弃曾经的坚持,坚持曾经的不相信的东西。像嗑了药一样的不现实。
我就是个不现实的人。
尽管如此。努力着。

送走买琴人的时候聊了很多。
诀别得太不彻底。
聊摇滚,聊人生。
他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开着一辆蓝色的QQ过来的。奔三的样子。
聊到中国最早的朋克风,是在Kurt
Cobain刚死的时候。那会儿水平特别不怎么样的乐队,只要会写首歌,就能出名。一个乐队上台一首歌,最多三个和弦,没有solo,甚至听不清唱的啥玩艺,台下照样疯狂。
花儿刚因为一首<<放学了>>出了名,被邀请出演,出场费两千。他们去接的时候,花儿清一色的Gibson. 那场请张楚,没去。
还聊到唐沽的走私市场。有的时候会有乐器走私过来,船不让靠岸,岸边的人把钱扔上去,船上的水手把货扔下来。物超所值的东西太多。他说那时最后悔的是一纯黑的Gibson
Les Paul和一金色的Marshall大管箱没买。
我也喜欢Les Paul,音色厚重而细腻 我也喜欢Marshall,纯管味。两者是我心中的绝配。Slash,我的英雄,永远都是Les
Paul加Marshall... 弹出沁人心脾的那些华丽而不炫技的Solo,感人肺腑。
谁还记得。也许太久后,我也会忘记。
因为,到那个时候,我唯一可以记起的,是你的Amazing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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